一、基本信息范围及内容
1.实验室信息
实验室名称、建制审批文件(包括实验室建立、合并、调整、撤销等文件)、实验室发展规划、用房面积、改建情况、具体地点、实验室沿革和主要特色等。
2.实验教学信息
实验室任务、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项目基本信息、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、编写实验教材和指导书情况、对校内校外开放情况、完成科研任务和承担毕业设计(论文)情况、开设新实验(项目)及各实验课程完成情况等。
3.仪器设备信息
仪器设备总台(件)数及金额、每学年增减仪器设备台(件)数及金额、仪器设备维修记录、大型精密设备使用情况及效益评价、仪器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等。
4.实验人员信息
实验室专任、兼任人员的组成、结构、变动情况,实验室人员的进修、培训情况,实验人员奖惩、考核情况等。
5.其他信息
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(影像、图片等),学校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,事故处理材料,实验室管理的各种文件制度,实验室使用情况等。
二、基本信息的收集与整理
1.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,是实验室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。所有实验人员都有义务、有责任向上一级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。
2.实验人员应准确、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,表格等资料,为基本信息收集提供更加全面的原始资料。
三、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
1.实验室基本信息实行二级管理,学校由教务处和国资处负责,各实验室(中心)由实验室主任负责,并落实专人管理。
2.信息管理人员应在每学年末及时收集、整理实验室基本信息,分类汇总报送上级部门。
3.为做好实验室档案的管理工作,要不断改进完善信息收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,加强对实验室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,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,使信息收集工作更快捷、准确、全面,使实验室基本信息管理工作更科学、细致、完善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